11月21日,記者從太原市物價局了解到,受省城母站車用天然氣價格上漲及下游車用天然氣加氣站稅費增加、購銷差成本增大等因素影響,近期太原市上調了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后最高零售價為4.45元/立方米。
太原市物價局要求,太原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最高上限價格管理,車用天然氣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基礎上自主確定零售價格,并報省、市物價局備案。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車用天然氣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擅自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單位要從嚴查處,切實維護車用天然氣價格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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